用户协议

适用于移动应用「看球小笔记」及我们通过 sportfire.site 相关域名提供的服务。生效日期:2026 年 6 月 15 日

一、协议的接受与修改

1.1 本协议由您与个人主办者李文博(下称「我们」)共同缔结,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办者信息以本协议第十二节及《隐私政策》第二节为准,并与工信部 ICP 备案公示一致。

1.2 您通过下载、安装、注册、登录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看球小笔记」(下称「本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若您不同意,请立即停止使用。

1.3 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业务需要修订本协议,并以应用内公告、弹窗或页面提示等方式通知您。修订后,若您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修订;若您不同意,应停止使用。

1.4 本协议与《隐私政策》构成有机整体;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以《隐私政策》为准;二者不一致的,对个人信息相关条款以《隐私政策》为准。

二、定义

三、服务内容

3.1 本服务目前为篮球主题的球迷社区与资讯类应用「看球小笔记」,可能包括:社区动态、发帖与评论、短视频浏览与发布、资讯浏览、比赛与球星信息展示等。具体功能以客户端实际提供为准。

3.2 部分数据可能来自示例数据或第三方接口,我们不对第三方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作出担保,但将尽力合理展示。

3.3 我们可能因维护、升级、合规等原因暂停或变更部分功能,将尽可能通过合理方式提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们不因此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3.4 当前版本未向用户收取软件许可费或订阅费。若未来推出付费功能,我们将另行公示规则并取得必要同意。

四、账号注册与使用

4.1 您应具备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同意与指导下使用本服务。

4.2 您应使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注册,并及时更新。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3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对账号下的行为负责。如发现未经授权的使用,请立即通知我们。

4.4 除法律规定或经我们同意外,账号不得以转让、借用、出租、售卖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4.5 您可随时依《隐私政策》及客户端指引注销账号。注销后,部分信息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

五、用户行为规范

5.1 您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下列行为:

5.2 我们有权根据情节采取警告、限制功能、删除内容、暂停或终止账号等措施,并依法保存有关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用户内容及知识产权

6.1 您保留对您上传的用户内容享有的合法权利。您应保证对该等内容享有相应权利或已获授权,且该等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

6.2 为使您及其他用户能够使用本服务,您授予我们一项全球范围、免费、非独占、可转授权(限于关联方及受托处理方)的许可,用于存储、复制、展示、传播、改编(为技术格式转换所必需)及推广您的用户内容,许可期限至您删除相关内容或注销账号后我们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删除为止。

6.3 本服务中的软件、界面设计、商标、标识、文档等知识产权归我们或权利人所有。未经书面许可,您不得复制、修改、传播或用于商业目的。

6.4 若第三方认为用户内容侵权,可依法向我们发出通知,我们将在核实后依法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

七、隐私与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们将按照《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请您仔细阅读《隐私政策》,特别是与敏感权限、共享、保存期限、您的权利相关的条款。

八、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8.1 本服务按「现状」和「可得性」提供。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对下列情形不承担责任:

8.2 在法律未禁止的范围内,我们对您因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总额,以人民币 500 元或您就该争议所涉服务在发生前十二个月内向我们实际支付的金额(如有)之较高者为上限。若法律对特定类型责任设有强制下限,以法律规定为准。

九、违约与终止

9.1 您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我们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及内部规则采取处置措施。

9.2 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可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含冲突规范)。

10.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1.1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11.2 本协议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条款解释。

11.3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十二、联系我们

运营主体李文博(个人,与《隐私政策》第二节及 ICP 备案公示一致)
联系邮箱2455736601@qq.com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1799弄35号501室(与《隐私政策》第二节及 ICP 备案一致);纸质送达可先通过邮箱联系。